让英烈精神融入血脉和灵魂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段金泉 责任编辑:乔楠楠 2018-07-17 09:23:00

近期,有三条依法捍卫英烈精神的消息令人振奋:一是网民曾某侮辱因救火而牺牲的消防战士谢勇名誉权公益诉讼案,6月12日在江苏淮安宣判,淮安市中院判曾某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这也是《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的首例公益诉讼;二是宁夏银川市网民蒋某某5月17日在网上发布侮辱董存瑞、黄继光等英烈的言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检察机关对其依法立案审查;三是针对某公司在广告投放中出现侮辱英烈邱少云的内容,国家网信办6月30日指导北京市网信办会同北京市工商局依法联合约谈相关广告公司,并启动执法程序,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这些有力举措,依法保护和捍卫了英烈的尊严。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互联网上,不断丑化、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歪曲历史。他们公开调侃邱少云烈士,质疑董存瑞、黄继光的英雄事迹,否定“狼牙山五壮士”,编造“雷锋奢侈生活”等等,触碰社会道德底线,冲击社会共识,挑战正义良知,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行为,引起社会各界强烈愤慨和谴责。

“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她。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李大钊、方志敏、刘胡兰、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正是因为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牺牲,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环境,才有了祖国的繁荣富强,才有了人民的幸福生活。英烈们的辉煌业绩,深深镌刻在人民心中。他们的英名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他们是亿万人民崇拜的精神偶像,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英雄烈士保护法》,于5月1日起正式生效,将崇尚和捍卫英雄烈士上升到了国家法律的高度,明确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实施,为有效惩治歪曲历史事实、诋毁亵渎英烈等各种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推动形成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社会氛围具有重大意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肆意歪曲、侮辱、亵渎英烈精神和事迹。作为军人,我们要学习传承英烈精神,把英烈精神融入血脉和灵魂,忠实履行好新时代革命军人的神圣使命,在强军兴军的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同时,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扬英烈事迹,坚决维护英烈形象,坚决同各种诋毁、抹黑英烈的现象作斗争,在全社会营造缅怀英烈、崇尚英烈、学习英烈、保护英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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