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为气象灾害拉响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郭萌 责任编辑:吴月明 2018-02-02 03:25:11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牵手”中国气象局

防空警报,为气象灾害拉响

写在前面:

你在什么情况下能听到防空警报?当城市遭受空袭时,警报声可以提醒群众疏散;9月18日的防空警报,提示市民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和平年代,防空警报作为一种象征、一种缅怀,是否能够应用于抗灾救灾等突发事故情况下的灾情预报与紧急报知?

1月,中国气象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人防部门接入使用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通知》,推动各级人防部门接入使用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促进人民防空与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体系的对接融合,拓宽了预警信息发布的渠道,公众预警信息覆盖率也将有大幅度的提升。

四级衔接,防空警报器有了新用途

作为城市防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防空警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和平时期如何用好却是我国人防系统迫切关注的问题。

近日,一则消息的发布,再次将“如何用好防空警报保障公众安全”问题拉进公众视野。

1月初,中国气象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人防部门接入使用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推动各级人防部门接入使用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促进人民防空与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体系进行卓有成效的融合、对接。

《通知》具体要求各级人防部门利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对接预警发布系统,在人防警报器之外,要以更多的方式、更大的范围发布空袭警报与试鸣信息,气象部门要将人防警报信息和警报试鸣信息纳入预警发布系统,二者协同共同助力防灾减灾工作。

在两部门联合研究建立适合各地需求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与策略之外,还明确建立双方合作的长效机制,探索利用人防部门信息发布手段传播重大灾害预警信息的方式方法。同时,《通知》还明确了人民防空警报文字信号规范,要求至少包括本级政府通告、发布时间、处置方式等要素。

“我们有气象预警系统,在城市范围内预警信息覆盖率相对较好,预警信息发布的手段及渠道相对丰富,短信、互联网、手机应用等方式基本可以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但在基层,尤其是偏远农村、牧区、山区、海区等区域,还存在覆盖盲区。但是防空警报器不一样,不仅有专人专职负责管理,还能实现全覆盖。两者的融合不仅避免了多级预警信息纵向传输的延迟,而且能解决灾害预警覆盖盲区这一瓶颈。”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副主任潘进军告诉记者。

对于人防部门接入后,预警信息发布的责任权限问题,潘进军表示,根据《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预警信息的制作与签发都有严格规定,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为相关单位提供发布的平台、手段渠道,不改变原有预警信息发布责任权限。

拓宽渠道,助力打通预警“最后一公里”

突发事件来了,民众有哪些途径得知预警信息?

解答这个问题,不得不详细说一说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2011年,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在国务院应急办指导下,中国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设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相互衔接的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该系统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充分利用手机、网站、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社会媒体等发布渠道,实现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制作、发布和传播,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间纵向贯通和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有数据显示,2017年底中国公众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85.8%。

“人防部门运用该系统不仅能提高信息发布能力,而且可以加强平时的防灾减灾宣传力度。”潘进军说。

2017年,国家人防办与国家预警中心多次沟通协调,确定在浙江省台州市、德清县两地开展人防与预警对接试点工作,其中台州市明确,只有启动气象红色预警时才能够启动人防报警系统,而人防报警系统启动预警也不再是单一鸣笛,而是可以通过文字、图片、声音、网络等多渠道形式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主要是传播手段和渠道的问题,也是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着力重点解决的问题。”潘进军说,防空警报除传统的固定高音喇叭警报器外,还有移动式警报器(车载)、多媒体警报器(显示屏)、灯杆式显示器几种,并逐步从单一的电音,部分转变为电声警报器,可以播发语音信息,“无线与有线”“固定与机动”相结合的方式,让警报的覆盖面突破“最后一公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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