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系统着眼改革强军扎实推进拥军工作

“税务蓝”用足政策大力支持“国防绿”

减免自主创业退役军人税收,帮扶困难军属脱贫,引导相关企业“民参军”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石纯民 宫玉聪 责任编辑:杨一楠 2018-02-05 08:29:17

1月下旬,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该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2017年开展拥军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2018年的税务拥军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税务系统加强与地方双拥部门、驻军部队的联系,进一步落实自主创业退役军人的减免税收政策、积极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全力支持相关企业投身军民融合发展,把国家明确的拥军优抚优惠税收政策用足,大力支持人民军队改革强军。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展开后,大批官兵退役,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走上自主创业之路。针对这一实际,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关于做好拥军工作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系统把助力改革强军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来履行,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自主创业退役军人的优抚优惠税收政策,积极开辟退役军人办税“绿色通道”,热情为自主创业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仅2017年,全国税务部门共为自主创业退役军人提供税收政策服务2.6万余次,依据国家拥军优抚政策减免自主创业退役军人的税收,有力扶助了一批退役军人走上自主创业之路。2017年1月,江苏省宿迁市退役士兵王康创办了一家小型保洁公司,当地税务部门给予其“3年减免税收”的政策,当年减免税收1.8万元。王康说:“减免税收政策就像是雪中送炭,助力我们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走向成功。”据河南省南阳市税务部门负责人介绍,2017年,该市共为500余名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减免税收近千万元。目前,该市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大多良好。

结合扶贫帮困工作,各地税务系统积极开展“你在军营服役,我在家乡拥军”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军属。四川、贵州、青海等省的税务干部深入困难军属家里走访,送税收优抚政策上门,帮助贫困军属从事个体经营,扶助贫困军属脱贫致富。同时,各地税务干部还热心帮助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军属解决实际问题,努力让现役官兵安心部队服役。江苏省常州市军嫂张娟,因孩子身患重病并留下后遗症需要照顾不得不辞去工作,家庭经济随即陷入了困境。常州市税务系统的军属服务队了解情况后上门帮扶,为她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帮张娟渡过了难关。此事受到了军地领导的称赞。

着眼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全国税务系统积极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引导相关企业“民参军”,大力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各地税务干部走进高新技术企业,宣传“民参军”税务政策,释放税收政策红利。江西省景德镇市国税局不仅主动为“民参军”企业热情提供税收服务,还建立税收服务台账,实行领导挂钩、定期走访机制,支持“民参军”企业发展。针对军队改革后出现的保障性单位大幅减少的实际,各地税务部门取消部分优惠行业限制,引导一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为部队提供社会化保障。

为确保拥军工作做到位,各地税务系统均建立了考核机制。贵州省国税局规定,拥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在评选先进时“一票否决”;拥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以形成浓厚的拥军氛围,大力支持军队改革强军。(石纯民、宫玉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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