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改进征集办法提高入伍大学生含金量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叶晨阳 李健南 责任编辑:杨一楠 2018-06-01 08:34:13

浙江省台州市改进征集办法提高入伍大学生含金量

根据辖区实际确定征集比例,优化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政策

5月中旬,记者从浙江省台州市征兵办公室了解到,台州市政府和台州军分区联合下发《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改进规范大学生征集办法,进一步优化大学生入伍政策,点燃大学生应征热情。

“台州市以前采取各辖区平均分担大学生征集任务的办法,没有结合高校和大学生分布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有些地区入伍大学生含金量不高的问题。”台州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动员处处长石志华介绍说,今年他们重新调整任务分配模式,结合全市高校分布情况,以及辖区大学生基数,确定全市大学生征集比例,明确辖区内高校征集任务,将大学生征集任务具体分配到各高校。

该办法进一步优化退役大学生安置政策。根据当年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台州市本级和临海市、温岭市每年至少各预留2个工作岗位,其他县每年至少各预留1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从台州市入伍后退役的浙江省籍大学生退役士兵;市、县国有企业每年至少新增5%的工作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定向招录仅限1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录资格。

台州市对大学生入伍颁发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本科第一批院校的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在对应标准上增发30%,大学毕业生在对应标准上增发50%。奖励经费由批准入伍所在地财政部门承担,具体由各县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发放。台州市征兵办公室参谋李德民补充说,该《办法》不适用于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叶晨阳、李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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