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区以下政府机构改革中,一批街道(乡镇)改为社区,同级武装部被撤销,基层武装机构如何设立、工作如何落实?贵州军地积极探索——

设立社区武装部 接过兴武接力棒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游炜 石纯民 责任编辑:李晶 2019-03-22 10:35:17

中国国防报讯 游炜、记者石纯民报道:“四室一库一家”设置齐全,战备物资摆放井然有序;征兵宣传、民兵整组、国防教育等工作开展有条不紊……3月中旬,记者在贵州省采访时看到,一批街道(乡镇)改为社区后,社区武装部已接过兴武接力棒,基层武装工作正逐步走向正规化。

2010年开始,为推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克服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缺位,贵州省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启动后,将全省97个街道(乡镇)改为259个社区,变“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管理为“市—区(县)—社区”三级管理,解决街道(乡镇)机构庞杂、多头管理的问题。同时,同级武装部一并撤销。

基层武装工作是国防建设的基础。社区作为新事业单位,如何开展武装工作是一个全新课题。“社区成立之初,没有设武装部,社区征兵都找不到具体负责人……”回想当初,贵州省军区动员局参谋陈林十分感慨,“社区武装工作与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同,社区主要服务管辖范围内居民,没有人事权、财政权,无法任命专武干部、为武装工作提供经费等。”

针对社区武装工作存在的问题,贵州省军区会同省委省政府对全省259个社区进行调研,在贵阳市进行社区武装部建设试点,联合出台《贵州省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规范》和《关于加强新时代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所有社区必须挂牌设立武装部,配备部长、干事各1名(即专武干部、事业编制),负责社区武装工作,部长兼任社区副主任,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武装部政治教导员,为社区武装工作第一责任人。文件同时对社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职责任务、待遇保障等进行严格规范,并明确要求社区建立民兵分队,承接原乡镇、街道民兵队伍所担负的职责,社区武装部与原乡镇武装部职责相同。对于社区武装经费来源问题,文件明确由政府财政专项拨款。

职责明确,经费有保障,基层武装工作逐步打开局面。试点的贵阳市观山社区武装部为退役军人打造了“15分钟服务圈”,及时解决退役军人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连续三年被贵阳警备区表彰为武装工作先进单位。兵员征集是基层武装工作的主责之一,贵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主任盘月旺说:“自街道办事处改为社区后,全市兵役登记率提升至100%,兵员征集任务完成率100%,国防教育也开展得更好了。”

在规范社区武装部建设的同时,贵州省军区还制定出台《基层武装部建设实施细则》,开展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达标活动,确保2020年全省包括社区武装部在内的基层武装部全面建设达到规范化。对此,贵州省军区动员局局长党耀江说:“基层武装工作是强军兴军的基石,是把国家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把战争潜力转化为胜战能力的关键,必须要下大力抓好新时代基层武装工作,打好国防动员建设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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