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內務制度,加強內務建設,根據有關法律和軍隊建設的實際,制定本條令。
第二條 本條令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建設的基本依據,適用于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和單位(不含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參訓的預備役人員。
第三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國共產黨締造和領導的,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等重大戰略思想在內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的人民軍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堅強柱石。緊緊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是這支軍隊的唯一宗旨。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新世紀新階段的歷史使命是,為黨鞏固執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證,為維護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提供堅強安全保障,為維護國家利益提供有力戰略支撐,為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貫徹毛澤東軍事思想、鄧小平新時期軍隊建設思想、江澤民國防和軍隊建設思想、胡錦濤關于新形勢下國防和軍隊建設重要論述,把科學發展觀作為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要指導方針,著眼全面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貫徹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落實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的總要求,緊緊圍繞打得贏、不變質兩個歷史性課題,發揚听黨指揮、服務人民、英勇善戰的優良傳統,加快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加強軍事斗爭準備,提高以打贏信息化條件下局部戰爭能力為核心的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為建設一支強大的現代化正規化革命軍隊,為推進現代化建設、實現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而奮斗。
第四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內務建設,是軍隊進行各項建設的基礎,是鞏固和提高戰斗力的重要保證,其基本任務是︰使每個軍人明確和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軍隊良好的內外關系,建立正規的戰備、訓練、工作、生活秩序,培養優良的作風和嚴格的紀律,保證軍隊圓滿完成任務。
第五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內務建設,必須堅持人民軍隊的性質。實踐人民軍隊的宗旨,實行官兵一致、軍民一致、軍政一致的原則,實行政治民主、經濟民主、軍事民主,保證軍隊忠于黨、忠于社會主義、忠于祖國、忠于人民。
第六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內務建設,必須堅持以提高戰斗力為根本標準。牢固樹立中國人民解放軍永遠是一支戰斗隊的思想,把提高戰斗力作為軍隊內務建設一切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好經常性基礎性工作,講求實效,克服形式主義。
第七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內務建設,必須堅持政治工作的生命線地位。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和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的教育,大力培育“忠誠于黨,熱愛人民,報效國家,獻身使命,崇尚榮譽”的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使部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證軍隊建設科學發展和官兵全面發展,保證軍隊內部和軍政軍民團結和諧。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革命軍人,塑造軍隊文明之師、威武之師、勝利之師的良好形象。
第八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內務建設,必須堅持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軍隊的條令、條例統一內務建設和規範軍人行為,實施科學管理,建立正規秩序,增強軍隊的組織性、計劃性、準確性、紀律性,保持軍隊的高度集中統一和安全穩定。
第九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內務建設,必須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嚴格安全教育與訓練,加強安全建設,完善安全管理機制,預防各類事故,突出防範重大安全問題,保證人員和裝備、財產安全,保證部隊戰備、訓練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第十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內務建設,必須堅持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在管理教育工作中應當做到︰服從命令,听從指揮;官兵一致,尊干愛兵;發揚民主,依靠群眾;嚴格要求,賞罰嚴明;說服教育,啟發自覺;公道正派,不分親疏;艱苦樸素,廉潔奉公;干部帶頭,以身作則;團結緊張,嚴肅活潑;擁政愛民,軍民團結。在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的基礎上,應當根據國家和軍隊建設的發展以及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的需要,探索新特點,充實新內容,創造新方法。
第十一條 各級首長和機關對本條令的施行負有重要責任,必須按級負責,各司其職,加強檢查和監督,認真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