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来源:“解放军报记者部”微信公众号 作者:孙兴维 武炜 责任编辑:刘上靖 2018-01-25 13:08:58

军报记者讯(记者孙兴维、通讯员武炜)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部署,为全面掌握军队污染源基本情况,提高军队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近日,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军队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污染源普查是军队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调查,通过普查掌握全军各类污染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军队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数据库,对于准确判断军队环境污染情势,实施针对性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确保军事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部队战斗力不断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全军团(含独立营)以上单位和军队管理的事业单位。普查范围包括军事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以及移动源。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普查技术路线按照现场监测与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单位填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2018年上半年为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技术方案编制、普查软件研发、普查工作试点和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年下半年为全面普查阶段,主要组织各单位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2019年上半年为验收总结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成果报告等工作。

据了解,由于在全军开展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全军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普查工作,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污染源普查对象单位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普查技术指导,帮助部队解决各类技术问题和困难。所有普查资料的汇总、上报、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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