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令·新亮点丨合理放权激发动力活力,看这两个单位查铺查哨、组织点验的新举措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陈俊旭 蔡 童 等 责任编辑:尚晓敏 2025-06-26 07:55:15

管理的要义,在于统放结合。合理放权,厘清职责权限,有利于充分激发基层内生动力和工作主动性,让基层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在对点验、查铺查哨、参与群众性活动等方面作出细化规范的同时,还对相应实施权限作出优化调整,不仅更贴合基层部队实际,还为基层自主抓建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查铺查哨通常由军官实施;现有军官2名以下时,经上一级单位批准,可以增加履行排长职责的军士或者班长查铺查哨。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点验通常由旅、团级单位首长或者上级机关组织实施,机关成立点验小组,到所属单位直接实施或者监督实施;根据需要,可以授权营(连)级单位自行组织。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九十一条规定:军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地方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但不得着军服,不得公开部队番号。

查铺查哨打破“军官专责”

■陈俊旭  蔡  童

镜 头

夏日凌晨,茫茫夜色中,第77集团军某旅某连二级上士钟广进查完铺,走向该连执勤点位。

手臂轻抬,手电筒光束在哨兵装具上划出一道弧线。“站住,口令!”相互确认口令无误后,钟广进在岗哨执勤登记本上工整签下自己的名字——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施行以来,过去“军官专责”的岗哨执勤登记本上,如今出现了军士的名字。

该连钟连长介绍,连队近期因大项任务多,点位分散,仅有2名主官在营。不巧的是,连队车场因整修迁至营区东北角,但训练场执勤点位却在东南角,与连队营房形成“三角布防”之势。

钟连长算了一笔“时间账”:除了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连队干部每晚还要进行查铺查哨、班排库室巡查、外围点位检查,长时间“连轴转”是常态;如果赶上夜训日,晚上更难得到休息。

新的共同条令施行后,经该连党支部研究并报营党委统一审核,包括钟广进在内的几名班长拥有了查铺查哨的权力。

为确保查铺查哨更加规范科学,营里还组织了一次岗前培训,从查铺查哨的流程规范,到检查各个场所时的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每个细节都深入讲解,确保权力下放的同时标准不降、质量不减。

“放权不是简单的‘放手’,而是信任与压责的双向奔赴。”钟连长说,“按照新条令的规定有序放权,干部可以把更多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

组织点验不再“机关包办”

■赵晓龙  解放军报特约通讯员  卜令彬

该部组织点验。解放军报特约通讯员卜令彬 摄

日前,海军航空兵某部胡教导员根据机关授权,利用新兵下连时机组织了一次点验。

尽管没有机关参谋带队,点验标准丝毫没有降低。点验过程中,胡教导员不仅检查了个人物品、装备状态、战备情况等,还针对当前季节特点和单位实际,检查了消防器材等容易被忽视的地方。点验结束后,他们立即组织讲评,对发现的问题不足,当场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将结果向机关相关部门报备。

“以前组织点验,从计划到实施再到层层汇报讲评,环节多、流程长。新条令施行后,点验流程优化为‘机关授权、基层主抓、当场讲评、自主整改、结果报备’。”胡教导员告诉笔者,“这样一来,基层从‘参与者’变成了‘组织者’,自主管理空间得到有效拓展。”

“权力下放不是放松要求,而是精准发力。”该部领导介绍,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不仅增加了“实射实投实爆训练、重大演训活动等任务结束时,应当对个人物品进行点验”的规定,还将点验权限下放基层,规定“根据需要,可以授权营(连)级单位自行组织”。

谈及新变化,该部干部宋岩感触颇深。前期,他带队赴外地执行任务。返营前,机关授权在外任务分队自行组织点验。他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检查随行装备、涉密载体和个人物品情况,并通过保密渠道将点验情况上报机关,不到一小时即完成任务。

“过去,装备物资的清查往往要等到任务结束返营后统一安排。”宋岩坦言,“如今,我们灵活利用空闲时间自行组织点验,当场解决问题,返营后装备及时入库、人员迅速休整,不仅节约时间,还能更好地保持战备状态。”

点 睛

合理放权激发动力活力

■刘恒涛

任何事情,都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管理同样如此。上级机关适度放权、合理放手,有利于提高基层的自建能力,激活管理的一池春水,更好地为基层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环境。

共同条令修订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坚持统放结合,既严字当头、严管严治,又科学放权、释放红利。这一做法的重要目的就是激发基层内生动力,让军营充满活力,确保官兵全身心投入练兵备战。

激发动力活力,重在认真学习条令、精准掌握条令。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对点验、查铺查哨、参与群众性活动等作出调整规范,一大亮点就是放权基层,让基层拥有更多自主权、决策权。对此,基层带兵人一定要认真研读条令,结合单位实际严格执行,确保条令要求落到实处。

激发活力动力,贵在树牢法治思维、严格执行条令。我们常讲,“纪律是个圆,自由在里面”。任何放权都是有边界的,即不能脱离法规这个“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明确,“现有军官2名以下时,经上一级单位批准”才可以增加履行排长职责的军士或者班长查铺查哨;参加群众性活动,“不得着军服,不得公开部队番号”……这些规定告诉我们,放权不是随意而为,而是要依法依规、严格有序。

各级党组织和带兵人要学会运用辩证法,按照条令要求合理放权,既鼓励基层大胆管理、高效落实,又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真正做到向管理要活力、要动力、要战斗力。

亲 历

圆梦“马拉松”

■武警部队某支队干部  祖天磊

绘图:唐建平

我从小就热爱跑步,但过去从没参加过专业的马拉松比赛。前阵子,我终于圆梦了!

以往,部队有规定,军队单位和人员经军级以上单位批准,方可参加地方组织的非营利性文艺、体育竞赛等活动。一想到参加一次马拉松比赛要经过多道审批流程,我不由得望而却步。

今年4月1日,新修订的共同条令开始施行,其中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军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地方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4月底,驻地计划举办马拉松越野赛。得知消息,我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汇报了自己的想法。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我高兴地在网上报了名。

那场比赛结束后,我与大家分享了参赛经历和体会。这段时间,每到周末,总有战友来向我请教跑步技巧,一些想参加马拉松比赛的战友也向我咨询备赛的注意事项。

圆梦“马拉松”后,我依然坚持跑步。但是,关于跑步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参加马拉松比赛,只是个人兴趣爱好。作为一名军人,我必须勤学苦练,时刻准备着,一声令下、全力冲锋。

(杜天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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