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军要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傅达林 责任编辑:叶梦圆 2024-03-20 08:23:26

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傅达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依法治军机制建设和战略规划,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这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是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以此带动依法治军整体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推动依法治军战略往深里走、往实处落,需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为强军兴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习主席在擘画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布局时,创造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将其作为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同样,依法治军也需要一个总抓手,这就是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军事法治体系涵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领域,贯通军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涉及法规制定、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各个方面,对依法治军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意义。新时代新征程,强军事业越向前推进,就越要充分发挥军事法治体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为确保听党指挥提供法治保障。军事制度是国家、政治集团或军事集团为组织、指挥、管理、维持、储备和发展军事力量所制定的制度,首要解决的是军队归谁领导、听谁指挥的问题。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核心要求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能够为听党指挥提供固根本的制度规范,为政治建军提供利长远的法治化方案,为党指挥枪提供稳预期的行为指引,确保人民军队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为服务备战打仗提供坚实支撑。依法治军是强军之基。军队法治化水平越高,军事法治体系越完善,部队战斗力就越强。现代战争维域不断拓展、斗争样式不断演变、作战要素不断丰富,更需要靠法治耦合规范战斗力生成。近年来,我军围绕打仗急需、备战急用出台条令条例,但有关作战和战时的立法还不完善,新兴领域立法仍有空白。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要聚焦服务备战打仗,把法治要求贯彻到战建备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治军质效。

为加强军事治理提供重要依托。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实现治军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基本路径是构建完善军事法治体系,以法治手段构建治理体系、规范治理活动、检验治理成效。现实中,军事治理还存在人治观念的思维束缚、以言代法的陋弊惯性、心存侥幸的行为偏差等,归根结底是法治不彰。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要坚持以法治手段固化治理经验、以法治规范顺畅体系运行、以法治方式激发强军动力,为充分释放改革效能、加快转变治军方式、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提供法治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并紧紧围绕这个总抓手,从强军事业全局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推动依法治军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与整个国家的法治体系建设相比,与强军实践对法治的深层需求相比,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需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推动依法治军取得新成效。

以军事法规法典化带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整体优化。习主席指出,推进法规制度建设集成化、军事法规法典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军队各领域主干性法规逐步健全,但与快速发展的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军事斗争实践相比,军事立法还存在分散化等问题,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集成化程度不高,尚未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推进军事法规法典化为抓手,抓好军事立法工作统筹,加大新质战斗力生成法治保障,完善备战打仗法规体系,提高军事立法综合集成质效,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加快完善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以军事执法检查评估带动军事法治实施体系整体升级。法治实施是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狠抓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执行,不断提高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执法生态实现根本性好转。针对执行法规制度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还需进一步立起军法从严的鲜明导向,以军事执法检查评估为抓手,推动军事法治实施更加高效。要强化军事执法检查评估,探索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明确军事执法的责任主体,确保每项法规制度都有人抓、可执行,切实把我军的制度优势、法治优势转化为强军的治理效能。

以重点领域关键权力监督带动军事法治监督体系整体完善。近年来,我军法治监督体系实现重构重塑,规范权力运行持续发力,但用权任性、滥用职权等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需要构建更加严密的军事法治监督体系。要瞄准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短板”,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领导干部关键权力,紧盯管权、管事、管人的薄弱环节,用法治手段打破“朋友圈”、斩断“利益链”;着力破解对主要领导和同级监督难题,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提升军事法治监督穿透力和聚合力,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以理论创新和人才培养带动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整体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不断健全法治专门机构,完善体制机制,充实力量优化职能。但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存在军事法治理论滞后于实践、军事法治人才紧缺等问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立足依法治军实践,加强对中国特色军事法治的原创性概念、范畴、理论等研究,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提供学理支撑。要加强军事法治人才建设,创新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打造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队伍,为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提供智力支持。

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应当顺应强军事业发展需要,紧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聚力真抓实干,切实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需求导向。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应当始终站在强军事业全局高度,回应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对法治的需求,回应现实军事斗争准备对法治的需求,回应新时代官兵对法治的需求,依法提高部队运行效能。要针对备战打仗需要加快军事立法步伐,运用法规制度规范联合作战体系运转,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能力。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需要立足全局和长远来统筹规划。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衔接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全局,围绕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前瞻论证军队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明确法治军队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推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

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涉及的领域广、部门多,需要形成合力抓建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军事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持续加强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性、融通性学习贯彻,引导官兵切实在思想深处立牢法治信仰、厚植法治理念;建立健全涉外军事法治工作机制,统筹各方面力量资源,聚力融入涉外军事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军事规则制定;建立军事法治督察机制,力避条块式、运动式检查,通过常态化检查督察及时纠偏整改,确保依法治军战略部署落地落实。

聚力真抓实干。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说到底就是要真抓实干,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特别是要压实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职责,压实主要领导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各级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要坚决破除喊口号、练虚功、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等现象,把准定实单位法治建设主攻点、发力点、落脚点,把法治方式运用于任务攻坚、训练转型、按纲抓建全过程,从法治上破解顽瘴痼疾、固化改革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法治成绩为部队长远发展夯实法治之基。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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