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军论坛|把国之潜力化为国防实力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吕 森 责任编辑:杨菁 2026-09-09 06:50:50

把国之潜力化为国防实力

■吕  森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千秋国固,法治为纲。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一支军队能打胜仗,既需要冲锋在前的现役劲旅,也需要厚植社会的动员伟力。国防动员,是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石,是平战转换的关键枢纽,是贯通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纽带。从烽火岁月的全民支前、众志成城,到和平年代的守土护安、应急备战,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之心,是最坚固的国家安全屏障;动员之力,是最深厚的国防之力。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承续人民战争优良传统、锚定新时代强军目标、回应国家安全新挑战,以制度定型固化动员责任、以法治规范理顺运行机制、以刚性准则激活全民潜能,必将进一步规范动员秩序、激活动员潜能、筑牢动员根基,为新时代国防动员工作标定航向、划清边界、明晰权责,牵引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行稳致远。

“保障平战快速转换,将经济和社会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的这两句话,彰显居安思危的战略清醒、未雨绸缪的制度智慧、众志成城的民族力量。当前,战争形态正加速向信息化、智能化演进,对国防动员的精准、快速与高效提出新要求。各级只有紧跟时代发展、紧扣战争需求、紧贴国情实际,找准加快国防动员能力建设着力点,才能为打赢现代化战争提供有力支撑。

国防动员不是军队一家的事,而是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全体公民共同的法定责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以法明责,清晰界定“部队提需求、国动委搞协调、政府抓落实”的运行机制,把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让每份职责都有法律依据、每项行动都有制度遵循。

国防动员,功夫在平时。战时的快,来自平时的实;动员的准,来自对“家底”的清。“家底”是国防动员的潜力。这些潜力在哪里?在纵横交错的铁路公路网中,在日夜运转的工厂车间里,在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民众中,在日新月异的科技创新成果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对做好潜力调查、编制动员预案、推进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做出明确规定。平时把“家底”摸清楚、建台账、定预案,战时方能快速启动、精准调配、高效转换。

恩格斯曾指出:“一旦技术上的进步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并且已经用于军事目的,它们便立刻几乎强制地,而且往往是违反指挥官的意志而引起作战方式上的改变甚至变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明确要求,“国家推进先进技术在国防动员中的应用,发展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力量”“提升国防动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增强国防动员潜力和能力”。面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领域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用,各级应注重动员理念更新、动员模式创新、动员行动革新,突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新质力量队伍优化编组,持续培育壮大新域新质动员增长极,依靠科技赋能引领国防动员能力加速“蝶变”,推动国防动员能力加快提升、创新提升、增效提升。

涓滴之力,汇成江海;寸土之功,筑就长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不是一时之功,而是长久之计。把习近平强军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到国防动员的全过程各方面,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国防动员的全链条各环节,必将助力实现以法治之盾护卫国家安全、以动员之力支撑民族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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