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军节,退役军人事务部送上“政策礼包”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柴华 黄良荒 齐歌夷 责任编辑:刘上靖 2018-08-04 02:04:06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党和政府历来重视退役军人的安置、服务、管理等问题,出台了不少利好政策。“八一”前夕,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军地12个部门,出台了提高退役士兵安置质量、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悬挂光荣牌、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等举措,助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落地生根。

下大力气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地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八一”前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军地各级共同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了重要遵循。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意见》出台出于什么考虑?

:习主席对退役军人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也十分关心和重视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见》以习主席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铺路搭桥、提供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做好了,个人价值得到较好实现,不仅对退役军人自身和家庭具有“安神定心”作用,也有利于解除广大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促进他们安心服役,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的崇高使命,还有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军事职业有其特殊性,军人退役到地方后有一个心理调适、角色转变、能力转换的过程,需要给予支持和帮扶,制定出台《意见》,正是为了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迈好工作转轨、事业转型、人生转段的关键一步,为他们更快融入社会、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记者:《意见》适用于哪些退役军人?

:《意见》主要适用于3类退役军人: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是复员干部。

记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意见》明确,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体提出32字要求。一是政府推动、政策优先。政府在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在政策扶持、公共服务、宣传引导、组织协调等方面担负起职责。二是市场导向、需求牵引。就业创业归根结底属于市场行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市场需求,提高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自愿选择、自主作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关键在于退役军人自身努力,要加快角色身份转换,勇于投身改革开放时代大潮,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是社会支持、多方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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