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泗县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为烈士李俊英正名——
以法治力量守护英烈荣光
■刘 琦 许 敏

李修辉老人抚摸英烈墙上的烈士姓名。

李俊英烈士家的“光荣人家”牌匾。尤静宇摄
金秋十月,安徽省泗县烈士陵园内松柏苍翠,庄严肃穆。英烈墙前,李修辉老人颤抖着手,轻抚墙上新镌刻的“李俊英”三个字,激动地说:“叔父牺牲快80年了,我们终于盼来了这一天。”
烈士英名镌刻英烈墙,了却了李修辉一家几代人的心愿,也见证了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为烈士正名的担当。
1929年,李俊英出生在泗县刘圩镇张谷村。山河破碎、民族危亡之际,他少年立下救国志向,1944年投身皖东北抗日武装,在1948年解放战争期间的一次战斗中,李俊英壮烈牺牲,年仅19岁。
李修辉回忆,叔父由其父亲抚养长大。叔父牺牲后,家中按政策享受烈属优待。每逢春节,村里都会送来慰问信、年画和两斤猪肉。物资匮乏的年代,年少的他尚不解其中深意,只记得父亲每次接过慰问品,总是眼含热泪。随着年岁增长,他渐渐读懂了这份荣光背后的分量,也将叔父的英雄事迹铭刻于心。
然而,由于原始证件遗失,加之1983年全国烈士情况普查复核时李俊英家属未及时收到申报通知等原因,李俊英的相关信息未能完整归入烈士档案信息库,这位为国捐躯的革命战士,一度在烈士名册中“查无此人”。
为给叔父正名,李修辉开始了长达10余年的寻访。2013年起,他辗转当地多处烈士陵园查询叔父的烈士信息,均无结果。2019年,他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核实确认李俊英的烈士身份。但相关部门查阅现有档案,始终未能找到关键佐证,此事迟迟没有进展。
今年3月,李修辉向泗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其叔父烈士身份未获认定问题,并提供相关线索。为还原革命史实、维护烈士合法权益,泗县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人员前往始建于1958年、历经多次搬迁调整的泗县档案馆查找相关档案,未发现李俊英的相关材料。由于烈士牺牲已近80年,当年的战友、知情乡邻大多已离世,历史资料较为零散,取证工作难度很大。
为让零散线索在相互印证中形成完整证据链,工作人员坚持溯源核查、多措并举推进工作。一方面,他们拓宽走访摸排范围,先后走访李俊英生前居住地的亲属乡邻、村干部、参战老兵,整理口述材料,逐一核对烈士参军经历、牺牲经过等关键事实。经核查,原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原安徽省宿县地区行政公署曾分别为李修辉的父亲颁授“光荣人家”牌匾。另一方面,他们拓宽史料检索范围,先后前往县人武部、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民政局等单位,对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烈士登记表、优抚存根、民政登记台账等原始档案逐一比对梳理。
那段时间,工作人员每天在浩如烟海的老旧卷宗中检索核查。大量档案纸张泛黄发脆,字迹模糊不全,工作人员小心翼翼翻阅、拍照、摘抄,逐卷核对,反复比对甄别,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经过持续筛查比对,工作人员查找到1958年《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存根和1979年《安徽省泗县烈士、病故、失踪军人及家属登记表》两份核心原始档案。两份珍贵史料相互印证,有力证实李俊英参军参战、英勇牺牲的历史事实,为烈士身份认定补充了关键证据。
今年4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检察院协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部门按法定程序推进烈士身份认定,整理全套申报材料,对接烈士陵园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烈士家属意愿,陵园将李俊英的名字镌刻在泗县烈士陵园英烈墙上,并同步将烈士信息录入中华英烈网,让烈士信息线上可查询、线下有展示。
“每一位牺牲的烈士,都应该让后人永远铭记。”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为李俊英烈士正名,是深化烈士褒扬工作的新起点。他们将协同军地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烈士档案梳理复核,排查补录缺失信息,挖掘整理红色史料,扎实开展烈士寻亲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英烈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