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尊严 不容亵渎

来源:中国国防报 作者:褚振江 责任编辑:乔楠楠 2018-06-12 10:04:29

近日,“暴走漫画”通过“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含有丑化恶搞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作品《囚歌》的视频,通过其自营网站提供丑化恶搞董存瑞烈士的网络动漫产品。文化和旅游部指导陕西省文化厅、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立案调查,并在全国部署查处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烈是军之剑、国之干、民族之魂,他们经得起崇敬目光的打量,经得起岁月长河的淘洗。尊崇英烈,是人类最深沉的情感;保护英烈,是对历史最基本的敬重。黄花岗七十二烈士视死如归,“刑场上的婚礼”壮烈如诗,22勇士飞夺泸定桥惊心动魄,董存瑞舍身炸碉堡惊天动地。无数革命先烈前赴后继、慷慨悲歌,很多连名字都没有留下,最后化作无名的墓、无字的坟,用血肉之躯立起一座座精神丰碑,赢得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不忘历史、缅怀英烈,是一个民族基本的价值准则,是一个国家团结统一、向上向善、创造未来的精神动力。

然而,现实中,总有一些人或是打着“还原真相”“重新评价”的幌子,或是借着“学术研究”“历史考证”的名号,歪曲历史,裁剪事实,抹黑英雄。于是,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邱少云火中捐躯“不真实”;刘胡兰“精神有问题”,雷锋日记“全是造假”;狼牙山五壮士是“土匪”,虎门销烟的林则徐更是“把中国踹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凡此种种,无中生有,篡史乱今,挑战正义良知,消解主流价值,突破做人底线,严重损害国家尊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觉,有力批驳,依法严惩。

不懂历史的民族没有根,贬损英烈的民族没有魂。如果一个国家的英雄人物可以被肆意毁谤,这个国家的整体历史也将在被怀疑和扭曲中走向虚无。在当年苏联,青年近卫军英雄奥列格·科舍沃伊的故事,被一些人说成是其母亲编造的离奇骗局;卫国战争女英雄卓娅的事迹被“考证”为假的,称她并没有烧掉德军的马厩和草料,反而烧掉了村民的木板房;就连列宁,也遭到无端攻击和谩骂。由此带来的,是思想的混乱、精神的虚无、信仰的坍塌。当文明的灯火被吹得七零八落,加剧的是国家的动荡和分裂。

“法立,有犯而必施。”打击毁谤英烈的言行,法律是最有力的武器、最管用的手段。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惩治亵渎英烈的行为、明确保护英烈的责任主体、强化英烈事迹和精神宣传教育……对于伤害民族情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危害公序良俗、侵犯英烈肖像及名誉等恶搞行为,构建起法律的全方位体系。这既是对一些诋毁、丑化行为的当头棒喝,更是向亵渎英烈行为的公然亮剑。

英雄烈士名誉保护的底线是法律,底线之上是社会舆论、道德、文化的引导。因此,主流意识形态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仅要创新内容和载体,改进方式和方法,还要通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新文化产品生产,使主流意识形态融入大众文化、引导大众文化,为群众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无论时空如何变迁,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始终都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前行道路上的明灯。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既标注法律底线,又画出道德高线,让一切侵害英烈尊严的行为都受到法律严惩和道义审判,中华民族历史与价值的天空一定会更加清朗、澄澈。(褚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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