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巡视工作条例

来源:解放军报责任编辑:张宏洲2018-01-17 08:19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七条 中央军委巡视组的巡视范围和对象包括:

(一)战区、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和武警部队党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中央军委机关部门党委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军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委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八条 军兵种、武警部队党委巡视组的巡视范围和对象包括:

(一)军兵种、武警部队所属军级以上和直属师级单位党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军兵种、武警部队机关部门党委班子及其成员;

(三)军兵种、武警部队党委要求巡视的所属其他单位的党委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九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军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军委决议、命令、指示的言行,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维护习主席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不坚决不彻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问题;

(二)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收买人心,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三)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以及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超标准享受工作和生活待遇,以及训风演风考风不正,缺乏担当、敷衍塞责等问题;

(五)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强,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不坚定、与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斗争不坚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重大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严格,以及经费物资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六)中央军委和军兵种、武警部队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条 中央军委和军兵种、武警部队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属部门或者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以及重大任务、业务系统和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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